第一次比较认真地有考前通宵的想法,而且也就第一次在考前几乎是通了宵。终于在昨天彻底颠覆了我以前关于考前必定早睡的认识。
以前听到别人说考前通宵,完全不理解,觉得几乎是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的事,一直都认为考前要早睡是最天经地义的公理之一。不得不再一次感叹人的想法变得真快。当然,全楼的姐妹们都高喊着要通宵是个很大的因素,但发现要做到心安理得的去睡觉确实变成了一件很难的事。
其实昨晚坐在桌前翻开书准备做最后的挣扎时,也并没有真的打算要通宵,而是想着赶快看完了就去睡觉。只能说显然是高估了我看书的速度了吧,从一开始就进展缓慢,中途还趴在桌上睡了一会。因为准备要睡觉的,所以就没喝咖啡之类的通宵必需品,导致中间有一段实在是很困。不过后来一只蚊子把我的睡意全赶跑了,一口气叮了我三口,两个还在脚上,并且是又痛又痒,弄得我真要跳起来了。(一直很惊讶于我对蚊子的吸引力,几乎没有一天不被咬的,涂多少花露水都不管用,觉得也许涂点毒药还可以报一下仇)
等我终于在严酷的事实下放弃看完一遍再睡觉的想法时,天色几乎已经大亮了,将近五点了吧。第一次发现太阳刚出来时的鸟儿有多么活跃,叽叽喳喳的叫得特别欢,于是我就在它们的早晨上床睡觉了。
很彻底地意识到一个学期没怎么学的东西放到考试前来看是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尤其是在数分已经全忘记的情况下学概率,那真是件很要命的事。
不过也验证了另一条公理:考试后是不会立即补觉的。虽然说确实比较困,但怎么也不甘心考完了就去睡觉,总得好好玩一下才能补回前面的辛苦。
于是,下午时我和Shane,Cici 一起去了新天地,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目的,主要为了放松一下。记得上学期考完试后我第一次去那里。
实在是困了,剩下的明天再写吧,早睡真是最大的幸福!